枣教函字〔2013〕16号
转发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对2013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
及招生专业进行审核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对2013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进行审核备案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各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和专业设置进行重新梳理规范。对原设置的和经市教育局新批准设置的专业要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专业代码上报备案。
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审定本区域内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及招生专业,填写《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备案表》(附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后,于2013年3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506室),同时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zzjyjshj@163.com,联系电话:8688320。未按时上报者,我局不再受理。有关表格可到枣庄教育网站上下载。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2013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进行审核备案的通知
枣庄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