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购买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认定)书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授予秩序,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发放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和中等职业学校声誉,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2〕6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布署,现就全市统一购买2013年《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属于国家法定证件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购买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认定)书。经省教育厅授权,我市按市教育局统一购买、集中分发、学校填写、市地验印的程序原则发放。
二、各区(市)教育局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明确管理毕业证书具体责任人,建立专门制度,确保空白证书专人保管、安全分发。分发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落实每一本证书的去向,并将记录情况定期向市教育局职成教科报告。
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认定)书以学校为单位上报订数,定价每本6元,请各中职学校将购买数量与3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506室,并发至邮箱:zzjyjshj@163.com,联系电话:8688320。
请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认定)书的购买和发放工作,确保2013年度中职学校毕业证验印工作顺利进行。
枣庄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