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4〕35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的指导意见
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主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要求,做优做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但还需看到,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我市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与地方产业、经济发展、企业对人才需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现象还十分突出。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推进探索与新兴产业、重点产业相适应的专业建设改革,积极构建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不仅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推进职业学校发展的要求,更是服务我市产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和长远大计。
二、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的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做出的“建设西部经济隆起带”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打造我市“转型升级和经济文化融合发展两大高地”提供人才支撑,按照“做特、做精、做强”的原则,突出专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各校的专业设置既达到一定的均衡,又各有侧重,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优势,强化专业的服务能力,提高全市专业建设的综合水平,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
2.具体目标
专业建设方向更加明确。主动适应我市煤化工、精密机械机床、锂电新能源等现代工业和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打造具有枣庄特色和西部隆起带就业优势的职业教育。
专业设置标准更加规范。全市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除达到国家、省规定的合格标准外,新设专业应以针对性、吻合度、长效性、亟需性为前提。
专业布局结构更加合理。统筹全市专业设置和发展,做到区域内的专业重复设置少,专业规模大,学生来源广,长线专业多,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
专业发展水平更加显著。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建设好1—3个重点专业,逐步建成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专业。国家级示范校、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至少有2个专业或专业集群,建成具有省级、国家级水平和影响的精品专业。
三、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的主要任务
1.加强政策学习和市场调研。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文件,充分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注重了解宏观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特点。深入经济部门和用人单位广泛开展市场调研,及时掌握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和人力资源的需求状况。
2.明确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重点。根据市教育局专业优化调整要求,本着适应产业发展,适应学校发展,适应教学资源最优化利用的原则,顶层设计学校专业发展。要根据发展定位,对本校所开设的专业进行梳理,要制订专业结构调整的实施计划,确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方向,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
重点调整与当地产业结构匹配度低、盲目开设和重复开设的专业;重点调整师资、设备严重不配套、教学质量差的专业;重点调整没有生命力、招生数量少的老专业。区(市)职业学校突出一校一品,重点建设与地方产业和现代工业匹配专业,着力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显著优势的专业。市直中职学校重点建设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配套的专业(专业群)。原则上国家级示范校、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确定为国家、省重点投入建设的上述专业,其他中职学校进行错位调整。
各区(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立足本校,胸怀全局,结合全市专业布局、区域产业布局,对照本校已开设专业,按照国家、省要求对专业进行优化调整,到2015年底,原则上省级规范化以上中职学校将专业设置逐步调整为5—7个专业,其他中职学校调整为1—5个专业。
3.完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管理制度。各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地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管理,依据区域产业规划和专业布局,实行严格的专业论证和申报制度。同一区(市)域内职业学校的骨干(主体)专业不重复设置,凡全市已有3所以上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批准设置。对连续三年没有招生的或隔年招生的专业直接取消,对连续两年招生不足30人的困难专业暂停招生。
4.进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工作 。通过加快推进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和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建设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专业建设创新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培育、创建品牌专业、强势专业、特色专业,树立专业领域的比较优势。从2014年起,对全市所开设专业进行评估,对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专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停止该专业招生。对各区(市)建设的优势专业,将优先作为省、市品牌、特色候选专业,给予重点扶持,促使学校专业的提升、发展和完善。
四、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强对专业建设的领导。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专业建设放在学校发展的突出位置,会同发改、人社、劳动、财政等部门和相关企业,组成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加强对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领导,对企业的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前景以及专业设置条件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确定本区域、本学校目标定位和专业发展方向,切实推进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
2.建立专业建设定期督查制度。将专业建设情况列入教学管理视导的重要内容,把专业评估与专业的优化调整结合起来,每两年进行一次专项评估,形成专业动态调整新机制。
3.加大对专业优化调整的支持。各区(市)教育局要在经费投入、师资配置上对专业建设予以倾斜,支持专业优化调整所涉及的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鼓励创建省、市级品牌专业,积极探索实施专业建设的奖励制度,对专业建设和专业优化调整工作做出贡献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4. 加强对重点专业的招生政策支持。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有利于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的招生政策,促进毕业生流向与本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密切结合,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
五、专业优化调整的时间安排
各区(市)教育局会同所属职业学校研究确定专业调整方案后,以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上报市教育局,市直中职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学校上报的专业情况进行评审、统筹后对社会公布各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对未列入本年度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得擅自宣传招生。各区(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将专业调整方案连同《2014年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优化调整后专业一览表》(附件1)于6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5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jyjshj@163.com,联系电话:8688320。
附件:1.2014年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优化调整后专业一览表
2.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开设一览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