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5]1号
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对2015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进行审核备案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4)52号)要求,今年继续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和专业设置进行审核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省级中职教育管理权限的通知》(鲁政字〔2014〕190号)要求,继续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清查力度,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名称的规范和清理。根据省政府要求,学校最多可加挂一个牌子,不再使用“职教中心”、“职业教育中心”作为学校名称。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使用规范的学校名称进行招生、专业设置备案、开展教育教学、颁发毕业证书等活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分级认定及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等项目工作所需数据以在省教育厅备案的学校和专业为准。
二、严格依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结果的通知》(枣教发〔2014〕61号),认真审定本区域内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及招生专业,填写《2015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备案表》(附件)。各类专业的填写顺序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大类顺序为依据(专业代码要按顺序排列),同一大类的专业必须填写在一起,不能跨类填写。
三、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厅[2010]9号)、《关于使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加强专业设置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98号)有关要求做好专业申报和审核工作。所填报备案的专业电子表格、纸质文件信息要与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一致。
对目录外专业需按照鲁教职字[2011]3号文件要求填写《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审批表,并按规定和程序上报有关材料。并通过专业设置管理系统(网址:www.zzyxzy.cn),将自2010年以来新增《目录》外专业补登备案。2014年备案的《目录》外专业要写出试办情况报告。凡没有经过以上程序在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中备案的《目录》外专业,教育部职成司将从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中删除。
四、各区(市)、各中职学校要于2015年1月底前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将《2015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备案表》(附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后,于1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506室,同时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zzjyjshj@163.com。联系人:沈宏娟,联系电话:8688320。未按时上报者,我局不再受理。
附件:2015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备案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5年1月5日
附件:
2015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备案表(全部招生专业汇总表)
区(市)教育局 填表人 办公电话 手机
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点 |
举办专业 |
备案情况 |
备注 | |
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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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依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结果的通知》(枣教发〔2014〕61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