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4〕144号
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的意见》(鲁教职字〔2014〕4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特制定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意见。
一、结对办法
每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至少与2到3所中职学校进行结对帮扶。原则上,在本市选择帮扶中职学校1 所,在外市选择帮扶中职学校1至2所。
我市第二批立项建设的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与第二批省级规范化立项建设学校、2015年拟申报省级规范化的中职学校结对帮扶安排已由省教育厅确定。
第三批立项建设的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与第一、二批省级规范化立项学校、2015年拟申报省级规范化的中职学校结对帮扶安排由市教育局研究确定(附件1)。枣庄经济学校、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枣庄市台儿庄区职业中专选择的外市帮扶学校由各职业学校确定(附件2)。其他中职学校选择本市或外市结对帮扶学校由各区(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确定(附件3)。
结对帮扶期限为3年。
二、帮扶内容
(一)学校管理工作帮扶
1.帮助受援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2.实行多种形式的教学管理人员相互挂职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提高学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3.结对学校分管教学领导或教务处负责人相互挂职时间不得少于1年。
4.充分挖掘各自学校文化内涵,形成具有鲜明职教特色、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学校文化体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
1.结对学校要围绕“中等职业教育主要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的基本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并为高等学校提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这一基本定位,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课程体系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2.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要指导其他中职学校深入开展专业调研论证,制定适合区域产业发展、学校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的骨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按产业需求和职业资格标准设计课程结构和内容。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
4.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实际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等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方法。
5.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
6.创新学生评价模式,按照企业用人标准构建学校、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7.结合各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办赛情况,推动结对学校的相同骨干专业之间形成定期学生技能比武机制。
(三)教师业务素质帮扶
1.共同制定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
2.建立对口专业教师交流平台,促进专业教师研修交流,相互指导和学习研讨。
3.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实行教师校际交流任教,有效促进教师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四)校企合作工作帮扶
1.相互借鉴实训基地建设经验,完善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运行模式,实现实训基地共建共享。
2.充分挖掘各自优势,共同实施产教融合,共同开发校企合作项目,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3.积极实施引企入校、办学入厂,以强化实践环节为立足点,发挥行业企业的指导、评价和服务功能,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
三、保障措施
1.要加强领导。各帮扶学校(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负责审查有关学校上报的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结对帮扶工作的开展和深入进行。加强协调指导,在落实本市学校结对帮扶的基础上,积极与帮扶市教育局、学校沟通,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2.要明确职责。支援学校要以“深层交流、成果共享”为原则,建立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各支援学校要把帮扶任务列入学校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建立例会和定期交流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要针对受援学校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共同确定帮扶的内容、计划、目标和方式、方法、步骤,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帮扶人员和时间安排,增强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受援学校要虚心接受并积极配合帮扶工作。要在对口帮扶的基础上,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增强自身的发展责任和能力。要在交通、食宿等方面为支援学校的管理干部和教师提供便利条件。
3.要狠抓落实。支援学校要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受援学校,选派人员要相对稳定。派出人员实行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以原学校管理为主。派出人员在帮扶期间,不得以单位工作需要或岗位变动等理由提前返回或缩短帮扶时间,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返回或缩短帮扶时间的,须经派出学校同意。派出人员帮扶工作期间的年度考核,受援学校首先提出考核意见,由支援学校根据受援学校意见评定考核等次。
各区(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要认真制定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各结对帮扶学校尽快相互对接,并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和附件2、3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506室),电子版发送至zzjyjshj@163.com,联系人:沈宏娟,电话:8688320。
附件:1.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帮扶安排表
2.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与外市结对帮扶汇总表
3.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帮扶汇总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1
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帮扶安排表
序号 |
被帮扶学校 |
帮扶学校 |
备 注 |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微山县职业中专 |
安 鹏 |
13964931196 |
枣庄市薛城区职业中专 |
秦真勇 |
13706328000 |
省教育厅指定 |
2 |
枣庄市市中区职业中专 |
吴晓波 |
13375661967 |
聊城市高级工程职业学校 |
王福瑜 |
0635-8503456 |
省教育厅指定 |
3 |
枣庄市山亭区职业中专 |
王思成 |
13869433789 |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
陈兆坊 |
13573663099 |
省教育厅指定 |
4 |
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专 |
王 伟 |
13969407999 |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
毕玉海 |
15563437686 |
省教育厅指定 |
5 |
枣庄市龙都中等职业学校 |
郝玉明 |
13863236932 |
枣庄经济学校 |
褚福贞 |
13616322399 |
市教育局指定 |
6 |
枣庄市山亭区职业中专 |
王思成 |
13869433789 |
枣庄市薛城区职业中专 |
秦真勇 |
13706328000 |
市教育局指定 |
7 |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 |
邢树东 |
15863215866 |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徐庆俊 |
13589618199 |
市教育局指定 |
8 |
滕州科圣中等职业学校 |
赵守平 |
13012675376 |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徐庆俊 |
13589618199 |
市教育局指定 |
9 |
枣庄市市中区职业中专 |
吴晓波 |
13375661967 |
枣庄市台儿庄区职业中专 |
贾传龙 |
15563206598 |
市教育局指定 |
10 |
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专 |
王 伟 |
13969407999 |
枣庄经济学校 |
褚福贞 |
13616322399 |
市教育局指定 |
附件2
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与外市结对帮扶汇总表
序号 |
被帮扶学校 |
帮扶学校 |
备 注 |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枣庄经济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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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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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枣庄市台儿庄区职业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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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帮扶汇总表
序号 |
被帮扶学校 |
帮扶学校 |
备 注 |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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