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职赛组字[2015]1号
关于举办枣庄市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枣政办字[2011]18号)精神,落实“每年举办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全市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地点
教师组比赛定于5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大赛项目
根据《2013-2015年全国大赛赛项计划》和2015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设置情况,结合我市各职业学校2015年参赛意向,确定本次大赛赛项如下:
教师比赛共设置装配钳工、汽车运用与维护、动画片制作、学前教育(含公共艺术)和护理技能5个比赛项目(详见附件1)。
三、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教师比赛参赛对象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在编专业教师或聘用一年以上的在聘专职教师,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必须参加比赛。所有参赛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参赛选手报送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学校、参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2,须盖章)和汇总表(附件3)。上述表格、照片同时报送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下方注明校名和选手姓名)。
同时,参赛选手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聘教师需提供工资单、聘书、教案等相关证明材料,市教育局将组织资格审查。
上述材料于2015年4月21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办公室401室,联系电话:8688227,邮箱:zz3325093@163.com。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参赛。
四、竞赛命题
本次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和专业教师命题。
五、奖项设置
根据竞赛成绩排名,原则上按参赛人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对取得各单项第一名的参赛选手授予“枣庄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五年内累计三次可破格申报“市级教学能手”。同时,比赛成绩还将作为今后评选“枣庄职教名师”、“教学能手”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组织领导及措施
本次大赛成立枣庄市2015年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另发)。各专业成立相应的赛项组委会和赛项办公室,制定单项竞赛规程、评判标准,并组织实施。大赛期间各赛点的比赛场地、比赛设备等由承办学校提供。
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技能大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参赛教师不得无故弃权不参加比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须由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市职教办批准方可不参加比赛。
附件: 1.枣庄市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赛项设置
2.枣庄市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3.枣庄市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枣庄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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