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职教〔2015〕3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有关职业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校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程序
采取单位推荐申报、市级专家评审、报送省级评审、网上公示、立项资助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推荐申报
1.申报范围。各职业院校结合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定位,在《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鼓励由职业院校牵头,邀请行业协会、企业及其他学校参与,组建政、行、校、企实力较强的项目研究团队联合申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2.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由立项单位择优推荐。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单位负责推荐。申报人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育工作者;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副高级以上职称。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并限参加不超过2个教改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各学校负责人主持的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总数的30%。允许在校兼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项目。
3.申报程序。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附件3),向单位提出立项申请。
遴选推荐:立项单位在校级或市级教改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遴选推荐项目须进行公示。
组织上报:全市中职学校申报材料上报至枣庄市职业教育办公室,职教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遴选后再行上报至省教育厅。
二、申报工作
因省教育厅下发我市16个申报立项名额,为便于进行市级遴选,请各有关学校于5月5日前,报送《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报送纸质版《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加盖公章;《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活页)》一式6份;报送地址:枣庄市职业教育办公室(枣庄市教育局401室),联系电话8688227,邮箱:zz3325093@163.com。待市级评审通过后,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登陆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请各校填报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把所有上交的纸质材料按申报项目分别装入档案袋(一项申报材料一个档案袋),袋上写明申报项目名称、学校及主持人等有关信息。电子版请标注清楚申报项目名称、学校及主持人等有关信息(学校名称应为规范的全称)。
枣庄市职业教育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