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字〔2016〕72号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财政局
关于成立枣庄市财经职业教育专业建设
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财政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要求,决定成立枣庄市财经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专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经专指委是对全市财经类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覆盖专业包括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财经商贸类各专业。
二、财经专指委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职业院校财经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标准、教学要求和质量评价体系,对财经类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教师培养等提出建议;指导职业院校根据财会金融行业发展要求,对接财经及相关行业不同层次职业岗位的用人需求,科学布局、设置财经类专业,合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以能力增进为主线,科学规划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推动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贯通衔接;指导职业院校将财经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财会金融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鼓励学生取得财经类职业资格证书;指导职业院校与财会金融行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院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师生与员工对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将行业企业先进的职业岗位技能标准引入教学过程并与课程标准对接;指导职业院校开展财经行业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开展农村财会金融技能培训;组织、承办省级、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财经类赛项比赛;组织开展财经职业教育相关领域课题研究;承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委托、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财经专指委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委员12名左右,由财会金融行业企业负责人、专家和职业院校院(校)长和财经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每届任期3年。财经专指委秘书处设在枣庄经济学校,为财经专指委日常办事机构。
成立枣庄市财经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我市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市)教育、财政、金融部门以及企业、中职学校要在人员、经费、工作等方面支持财经专指委开展工作,委员所在单位要为本单位委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财经专指委要尽快制定章程,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枣庄市财经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
名单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8日
附件:
枣庄市财经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
张 林 枣庄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常务副主任委员
褚福贞 枣庄经济学校校长 高级讲师
副主任委员
秦真勇 枣庄理工学校校长 高级讲师
徐庆俊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高级讲师
秘书长
宋 文 枣庄经济学校副校长 高级讲师
委 员
石 蕊 枣庄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科长
于芳励 枣庄经济学校 高级讲师
张 帆 枣庄理工学校 讲师
吕晓莉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计教研室主任
靳朋西 台儿庄区职业中专 讲师
孙 超 峄城区职业中专 一级教师
王广政 枣庄农业学校 高级讲师
曹旭婧 山亭区职业中专
吕玉兰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
满建龙 滕州科圣中等职业学校
陈文强 枣庄市金融信用担保公司
戴金田 枣庄兴安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