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字〔2016〕73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成立枣庄市文化素质职业教育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要求,决定成立枣庄市文化素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化素质教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素质教指委是对全市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
二、文化素质教指委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发展及支持政策并提出建议;指导职业院校完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探索新的路径,推动学校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指导职业院校加强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做好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之间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的有机衔接;组织开发文化素质共享性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实现课程、教材和资源一体化;积极承担文化素质教育领域的师资培训,开展文化素质教育活动,配合推进文化素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指导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研究,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承办省级、市级文化素质教育类赛项比赛;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相关领域课题研究;参与国际文化素质教育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资源;承担市教育局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化素质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7名,秘书长1 名,委员14名,由文化素质教育专家和职业学校校长、文化素质教育骨干教师组成,每届任期3年。文化素质教指委秘书处设在枣庄经济学校,为文化素质教指委日常办事机构。文化素质教指委分学科下设分委会,分委会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成立。
成立文化素质教指委是我市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市)教育部门以及有关学校要在人员、经费、工作等方面支持文化素质教指委开展工作,委员所在单位要为本单位委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文化素质教指委要尽快制定章程,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枣庄市职业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
名单
枣庄市教育局
附件
枣庄市文化素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
金殿国 枣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职业教育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委员
冯统伟 枣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高级讲师
张颖梅 枣庄市职业教育办公室职教教研室主任 高级讲师
沈宏娟 枣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副科长 高级讲师
褚福贞 枣庄经济学校校长 高级讲师
秦真勇 枣庄理工学校校长 高级讲师
邱志干 台儿庄区职业中专校长
徐庆俊 滕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高级讲师
秘书长
刘家祥 枣庄经济学校副校长 高级讲师
委 员 (排名顺序不分先后)
张裕防 枣庄师范学校校长 高级教师
张宗伟 枣庄市卫生学校 研究员
闫煌阶 枣庄农业学校副校长 高级讲师
周建波 山东煤炭卫生学校校长 高级政工师
于 波 枣矿集团公司职业中专校长 高级政工师
王 英 枣庄市龙都职业中专校长 中学高级教师
吴晓波 市中区职业中专校长 中学高级教师
王思成 山亭区职业中专校长 高级讲师
李志友 滕州市第一成人中专校长 中学高级教师
邢树东 滕州市科技职业高中校长 讲师
赵守平 滕州市科圣职业中专校长
褚福靖 枣庄经济学校教科室主任 高级讲师
赵玉侠 枣庄经济学校基础部主任 高级讲师
祁志卫 枣庄理工学校教务处主任 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