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字〔2016〕84号
枣庄市教育局关于成立
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
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属有关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安排,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提升诊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成立枣庄市中等职业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诊改专委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诊改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名,委员10名,正副秘书长3名,市诊改专委会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市诊改专委会成员由熟悉中等职业教育、具有管理经验和公信力的职业教育专家、教育研究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任期五年,实行动态调整。
二、市诊改专委会在省诊改专委会统筹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应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诊改专委会章程。
(2)负责制定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和工作指南;根据试点情况修改完善市级诊改工作方案。
(3)指导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诊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工作。
(4)参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诊改抽样复核工作。
(5)开展本市诊改工作动态追踪、研究和宣传。
(6)承担省诊改专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各专委会成员履职过程中应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明确的“纪律与监督”要求。
四、请各有关单位对市诊改专委会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委员所在学校应在工作量计算、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名单
枣庄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
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金殿国 枣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职业教育办公室主任
特邀专家
杜德昌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孙中升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校长、党委书记、正高级讲师
副主任委员
冯统伟 枣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张颖梅 枣庄市职业教育办公室教研室主任、高级讲师
褚福贞 枣庄经济学校校长、高级讲师
秦真勇 枣庄理工学校校长、高级讲师
委员
王兴振 枣庄市机电管理办公室主任
徐庆俊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高级讲师
王 伟 峄城区职业中专校长、高级讲师
孙法仁 台儿庄区职业中专副校长、高级讲师
宋 文 枣庄经济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褚福靖 枣庄经济学校教科室主任、高级讲师
秦福强 枣庄理工学校副校长、讲师
祁志卫 枣庄理工学校教务主任、高级讲师
杜兆辉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主任、高级讲师
刘端海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主任、高级讲师
秘书长
张颖梅(兼) 枣庄市职业教育办公室教研室主任、高级讲师
副秘书长
沈宏娟 枣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副科长、高级讲师
褚福靖(兼) 枣庄经济学校教科室主任、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