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招考院《关于推荐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评选的通知》(鲁招考【2010】126号)和全国考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考委办函【2010】70号)精神,市自考办认真组织,积极宣传,在全市开展了自学成才优秀自考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通过推荐并报省招考院和教育部考试中心评选,我市2009年自考毕业生,山亭区山城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年近七十的闫吉虎,用他坚强的毅力和不畏困难的自考学习经历获得了省招考院和教育部考试中心评委的青睐,被评为第四届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
(王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