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朋友: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5月7日—8日进行。本次考试枣庄市共设枣庄市实验学校、枣庄市实验小学、枣庄市立新小学、枣庄市市中区鑫昌路小学4个考点。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和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
5月7日 |
5月8日 |
上午 |
9:00-11:00英语(政治) |
9:00-11:00大学语文 |
下午 |
14:00-16:00计算机 |
14:00-16:00高等数学 |
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防疫要求
(一)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请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省招考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两次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为准)方可参加考试,请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请于考前14天起,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四)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为避免影响考试,建议考生尽量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考前14天尽量不要离开枣庄市,强烈建议在外地的考生尽早返回枣庄,并按所属区(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14天内由外省入枣返枣参加考试的考生,抵达考试所在地后第1天和第3天再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14天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抵达考试所在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以上要求如有变化,执行我市及所属区(市)最新防疫要求。
(五)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如属于以下情形,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请该类考生打印完准考证后主动联系枣庄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632-3337105)。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结论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须持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须持启程前48小时内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5.除以上情形外,尚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一般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和封闭管理地区人员(包括防范区人员、已解除集中隔离限制的封控区和管控区人员)等。
(六)接受体温测量和考点核酸检测。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5月7日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需在考场内进行核酸检测,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七)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三、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一)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
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二)专升本考试上午9:00开考、下午14:00开考。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三)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后请有序离场。
(四)考生可以在考试前一天(5月6日)下午4:30后到考点附近熟悉环境,了解考试相关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考生只能在考点指定区域内查看相关信息和宣传材料,不得进入考点。
四、遵规守纪,诚信应考
(一)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二)违纪作弊严惩。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及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了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特别提醒:考生入场前请自觉清身,尤其避免出现不经意将手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按作弊处置)及考试相关物品随身带入考场情形。
所有考生需保持报名时预留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考试院信息、电话。其他未尽事宜,请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枣庄市教育局网站查询了解,做好个人信息报备。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0632-3337105,0632-3314618。
祝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