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督函〔2016〕3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调度鲁政办字﹝2016﹞56号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
4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下发给你们,《意见》对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5个方面17条措施,请各区(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5月底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下半年,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将联合对各区(市)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振宇 8688327 柳静 8688359
枣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