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政教督委〔2020〕1 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9号)等文件要求,在区(市)自评的基础上,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评价组对区(市)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市级实地评价,并向各区(市)政府印发了反馈意见,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结合区(市)自评、市级实地评价、问题整改“回头看”,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形成评价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各区(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所查学校均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党组织,较好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实现教育系统党的工作全覆盖。薛城区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助推教育发展,涌现出了枣庄八中、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等一批基层党建亮点学校。
(二)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山亭区、峄城区建设了较高标准的特教学校并投入使用。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服务。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残疾儿童少年子女、特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全市义务教育毛入学率和巩固率保持较高水平。实施集团化办学,全市共组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26个,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深化产教融合,持续推进内涵化、规范化发展,职业教育的办学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建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2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2所、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6所。
(三)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各区(市)不断加大教育财政性投入,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各区(市)均将教育行政部门纳入城乡规划委员会。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以来建设幼儿园完工138所,新增园位2.48万个。编制完成了2018—2020消除大班额问题规划。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10.37亿元,竣工学校19所,竣工校舍28.3万平方米,全面消除了超大班额。“全面改薄”工程圆满收官,2014-2018年累计完成投资22.16亿元,完工校舍面积114.8万平方米、运动场地85.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规划任务。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升,城乡间、校际之间资源配置差距逐步缩小。台儿庄区继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后,持续加强中小学建设,于2018年率先启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均衡县”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全区中小学校基础办学提升工程,重点围绕校园校舍建设、校园绿化、校舍美化、教育装备提升等工作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学校安全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工作联动机制,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安全工作“网格管理”监管取得成效。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2019年资助贫困学生9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助学金、生活补助5723万元,减免学杂费(保教费)423万元。山亭区积极破解群众关注的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2019年省组织的义务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获全市第一。
(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不断加大教师补充力度,2018年全市补充在编教师844人,并设置了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全面完成了公办幼儿教师核编工作,全市78所实验园和乡镇中心园核定教师编制备案总量2743名。峄城区率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充教师,2018、2019两年共补充教师492名,破解了现有教师编制无法满足需要的难题。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继滕州市、市中区之后,其它4个区均在2019年底前乡镇教师工资上收至区财政承担,实现了全市全覆盖。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滕州市2018、2019两年共交流轮岗教师达3300人,超过教师总数的10%。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落实了乡镇工作人员(教师)岗位津贴。全市均完成了校长职级认定和聘任工作,建立了校长职级管理体系,市中区率先完成了校长职级薪酬发放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区(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在中小学教师补充、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体制机制改革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幼儿园“两园”整治、中小学布局规划建设和化解城镇学校大班额项目建设、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方面涉及的教育、发改、财政、编办、人社、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需进一步明确,应履行的教育职责需进一步落实。
(二)学校安全存在薄弱环节。各区(市)均未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规定“对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对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现有校舍进行规范的排查、鉴定、处置。部分学校仍在使用未进行鉴定的陈旧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绝大部分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不力,上下学道路拥堵,个别位于交通主干道的学校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学校保安配备数量严重不足,年龄普遍偏大。校园防溺水工作措施不扎实,成效不明显。校园“一键报警”装置安装使用不规范。山亭区按规定应配保安499人,实配保安231人,仅占应配人数的46.2%,差268人;其中由政府出资配备保安人数20人,占实配人数的8.7%;年龄超过50周岁保安人数206人,占实配人数的89.2%。
(三)教育经费政策未落实到位。一是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落实不力。滕州市、市中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生均公用经费纳入了2019年度预算,但除峄城区在2019年度拨付503万元,其它区(市)均未实际拨付到位;薛城区督导后补拨付44万元。二是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未全部落实。薛城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未足额及时拨付。滕州市、山亭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区(市)按规定比例配套部分未拨付。三是各区(市)均存在用生均公用经费支付代课教师工资问题。四是存在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时间支付的问题。五是“两项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后未按有关规定安排支出,严重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台儿庄区2018年两项教育费附加至2019年7月底部分资金滞留财政未形成实际支出。六是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教育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拨付到位。薛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彩票公益金均未拨付教育使用。台儿庄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按规定用于建设城市中小学。七是市中区2018年初中、中职两个学段的生均教育支出出现负增长;台儿庄区2018年幼儿园生均教育支出出现负增长。
(四)办学条件亟需改善。一是个别城区和部分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二是部分学校教育资源不足,校舍建筑面积和功能教室不足,不能满足教学需要,仍存在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个别学校多媒体设备配置较低,不能满足信息化教学需要,办学条件需进一步提升。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标学校仅15所,达标率仅为25.4%;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达标学校22所,达标率仅为37.3%。市中区农村学校运动场地建设严重滞后,塑胶运动场地占比低。三是部分学校生活设施不完善。个别学校未安装取暖设备,部分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需进一步改善。
(五)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急需加强。一是各区(市)职普比例均达不到省当前规定不低于45%的比例要求。二是市中区职业中专未完成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验收。三是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未按照《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独立设置。四是“双师型”教师占比较低。
(六)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突出。一是教师配备严重不足。各区(市)均大量存在学校自聘临时代课教师,绝大部分学校师生比不达标,特别是区(市)驻地学校。除峄城区外,其它区(市)均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缺乏教师问题。二是除滕州市外,其它区城乡教师交流力度不够。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各区(市)在教师招聘中幼儿教师所占比例偏低,幼儿园与临时聘用教职工未签订合法合规的聘用合同,社会保障政策未全面落实。四是教师招聘不及时。招聘工作未在省规定的7月底前完成,且未根据需要在部分学科实行面试前置。五是教师部分待遇落实不到位。部分区班主任津贴未按新标准执行;部分区(市)2018年未安排教师体检;部分学校教师培训经费未达到标准要求。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经费达标率仅为63%。
三、评价结果
根据各区(市)自评得分和市实地核查评价得分,结合市“回头看”及省评价情况,计算各区(市)自评可信度,确定各区(市)评价等级。
优秀等级:滕州市;
良好等级:市中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
合格等级:薛城区。
各区(市)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认真组织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对区(市)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