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9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对市级政府暨市政府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枣政教督委〔2020〕1号)等文件要求,在区(市)自评的基础上,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评价组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市级实地评价,并向各区(市)政府印发了反馈意见,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结合区(市)自评、市级实地评价、问题整改“回头看”,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形成评价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教育系统党建得到全面加强。各区(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教育事业的根本保证。各区(市)成立了党委教育工委、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市911个中小学党组织关系全部隶属地方党委教育工委,党领导教育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打造“党建铸魂、立德树人”党建品牌,大力实施“双培养”工程,将356名骨干教师培养成了党员,429名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培育“红烛先锋”“培根育苗”“新雅党建育新人”等“一校一品”91个。
(二)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基本完成配套园整治“清零”任务;2020年以来新认定2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增普惠性学位5252个。提前完成1198个大班额“清零”任务,圆满完成控辍保学“清零”任务;大力实施名校帮扶工程,组建教育联盟集团25个。台儿庄区探索实施“四联双推”工程,通过“名校+弱校”的形式,开展学校联盟、教师联谊、教研联合、品牌联创、推动城乡教育均衡、推动乡村振兴。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划片招生、阳光招生,薛城区实行义务教育入学网上招生,打通信息壁垒,让群众少跑腿。顺利完成“特教二期”计划 ,建立并完善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实施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聚焦内涵品牌,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我市4所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普通高中综合改革省级试点学校。组建枣庄市中高职贯通培养联盟,新增物联网技术应用、智能养老等8个中职专业、6个中高职三二连读专业和14个“1+X”证书试点。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在省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教育满意度位列第7,比去年提升1个位次。
(三)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各区(市)不断加大教育财政性投入,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生均财政拨款情况不断改善,峄城区各类生均公用经费均按季度足额拨付,2020年区直、镇街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及普惠性幼儿园补助经费均按省规定标准予以落实。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9.4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2所、中小学18所,新增学位2.2万个。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万人次,资助金额7000余万元。推进万师访万家、家委会建设等工作,密切家校合作。积极推进小学课后延时服务,24万余名学生受益。建立“平安校园123”机制,落实校园安全“3个百分百”措施,力促校园安全和谐。
(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县管校聘”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乡镇教职工工资全部上收区(市)财政承担,实现了编制、人社部门对教师编制、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教育部门统筹管理使用教师的新机制。薛城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全区1859名教师参与竞聘。全市共补充教师2828名,其中滕州市567人、薛城区522人(政府购买服务412人)山亭区257人、市中区484人(政府购买服务359人)、峄城区397人(政府购买服务242人)、台儿庄区358人(政府购买服务200人),其中为农村学校补充新师资453名,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城乡交流教师4378人,其中学区内短缺学科走教教师121人。全面推行“面试前置”教师招聘方式,让适合教学的人员进入教师行列。各区(市)均实施了教育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共招聘教育人才279人,其中:台儿庄区出台教育人才“回流”政策,40名教育人才回乡工作。
(五)教育质量取得新提升。实施“教师信仰初心锻造、学生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育人力量凝聚”德育三大行动,涌现出了以泰山助人五少年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青少年;文化路小学和枣庄八中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5节课入选省级思政“金课”。全市推行“新课堂达标”活动,6项教研典型经验入选省2020年教研特色亮点案例,11人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中,我市获得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滕州市新型教学模式实验改革成功入选国家级实验区,成立12个联研共同体,创新开展“赢在新课堂”中小学学科研讨系列活动50余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经费政策未落实到位。一是市直学校及各区(市)学校均存在使用生均公用经费支付临时代课教师工资问题。二是存在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时间支付的问题。薛城区2018年下达的三项专项资金均已拨给区教体局,但未按要求实现全部支出,2019年下达的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支付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山亭区2018、2019年上级专项资金指标均已下达,但支付比例仍未达到规定比例。峄城区2019年三项专项资金截至检查日,支付147.13万元,支付率13%。三是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及经费补助政策落实不力。滕州市、市中区、台儿庄区镇街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目前尚未拨付。薛城区未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目前尚未拨付。山亭区目前仅完成区直3所幼儿园、镇街幼儿园建档立卡贫困生的2020年生均公用经费发放,镇街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他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均未拨付。四是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未全部落实。滕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财政按规定配套的15%未执行。山亭区除枣庄翔宇中学外,其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公用经费区级配套的8%未执行。五是滕州市市财政年终决算未能明确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科目。六是山亭区中小学校存在生均公用经费支付班主任津贴问题,且区财政按每名班主任100元核拨津贴,未执行中小学300元/月、高中400元/月标准。
(二)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仍十分突出。一是各区(市)未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关于“县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要求核定教师编制。二是各区(市)教师招考数量不足,导致各区(市)仍存在学校自聘临时代课教师。三是公办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社会保障政策未落实到位,仍有幼儿园未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的问题。四是除市中区外,其他区(市)均未兑现校长职级制薪酬。五是除薛城区外,其他区(市)均未规范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六是滕州市、市中区、台儿庄区教师发展机构均未整合到位。七是除滕州市外,其他区均存在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不足情况。
(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急需加强。一是各区(市)均未落实中职学校20%编制员额用于自主聘用兼职教师政策。二是“双师型”教师占比较低。山亭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目前仅为50.8%。市中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目前无“双师型”教师。
(四)办学条件亟需改善。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合理。二是部分幼儿园办园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学校教育资源不足,校舍建筑面积和功能教室不足,特别是城区学校问题十分严重,而且仍存在大校额问题;部分学校多媒体设备配置较低,不能满足信息化教学需要,办学条件需进一步提升。
(五)学校安全问题仍十分严重。一是各区(市)学校保安配备数量不足,年龄偏大。二是各区(市)均未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对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之规定,对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2009年之前的校舍进行规范的排查、鉴定、处置。部分学校仍在使用未进行鉴定的陈旧校舍,存在安全隐患。
三、计分办法与评价结果
根据各区(市)自评得分和市实地核查评价得分,结合市“回头看”及省评价情况,计算各区(市)自评可信度,确定各区(市)评价等级。
优秀等级:峄城区
良好等级:市中区、薛城区、台儿庄区、滕州市
合格等级:山亭区
各区(市)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市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