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是教育发展的根本趋势,而新课程改革是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新课程高考作为新课程系统的重要一环,能否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进行引导,事关新课程高考改革的成败。在新课程高考中,探究题、实验题与开放性试题是能较好地考查学生综合能力与素质的一类试题。而就题型创新角度而言,选做题型在新课程高考中的引进,体现了新课程高考的素质指向及其探索。
■广东教育杂志社 黄日暖
新课程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进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的实施,所以,新课程高考的根本追求与发展趋势就必须是素质指向的:即通过高考来检测新课程的实施效果,体现新课程的根本要求。
新课程理念视野下的高考,其试题命制要体现能力立意为主,把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考查融为一体,强调高考对学生发展的价值导向性,这在新课程高考大纲中也有较好的反映。对比新课程高考实施以来的各科考试大纲,我们可以发现,不论是语、数、英,还是文综与理综,其“能力要求”都尽可能体现新课程的三维目标与素质指向。所以,虽然新课程高考各科目的能力要求因其学科特色在表述上有诸多不同,但它们都一致强调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论证能力与探究能力(包括实验能力)、应用能力(体现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注重科学素养、人文精神的培养以及道德与价值取向的引导。
如何命制好探究题实验题和开放性试题
在这种情况下,新课程高考试题命制如何反映课程改革实践,引导素质教育发展就显得极为重要。在新课程高考中,探究题、实验题与开放性试题是能较好地考查学生综合能力与素质的一类试题。
但是,目前新课程高考中的这类试题还存在不少缺陷。其中最大的缺陷是,试题丰富的背景素材与多样的设问形式往往被单薄、唯一的参考答案、单一的价值取向与呆板的评价标准所窒息。例如,2008年江苏政治卷第37题是一道具有较好示范意义的探究式、开放性试题。但客观地说,它也存在不足之处。如第(3)问“请你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就上述主题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拟出演讲要点”,就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角度”与“要点”两方面限制了试题的开放性:“角度”限定了考生思考的宽度而反映不出其思维特质,而“要点”取消了论述的逻辑性与严谨性方面的考查,从而又回到了“采点给分式”的传统套路。设问的限制性更导致了参考答案与评价标准的限定性,从而让这道探究题的探究性与开放性在无形中大打折扣。
其他科目的开放性试题也存在类似问题。如高考语文作文题,评价标准方面的丰富与开放虽然有了革新,但还是落后于命题方面的丰富与开放。因此,新课程实验地区的课堂依然充斥着契合主流、提炼哲理、提升思想的新八股式作文指导。又如有着一定探究意味的实验题,大多数不过是一种预设性的重复,所以,通过目前的实验题并不能充分反映考生的实验能力与科学素养。
其实,如果能够突破评价标准方面的呆板性、滞后性与封闭性,探究题、实验题、开放性试题是能够较为有效地反映三维目标和素质取向的。例如,2008年宁夏文综卷第38题、山东文综卷第29题第(4)问,以及2007年海南政治卷第23题、2008年广东历史卷第27题,等等。其试题尤其是答案、评价指向都能够较好地体现出新课程理念的改革导向性。考查此类试题,我们可以发现,其共同特点是参考答案的多样性与评价标准的开放性,不前置价值评判,强调考生的思考与评判,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不是封闭式的,也不强调唯一性,注重考生回答的开放性,只要言之有理,论证有据,合情合理即可。素质引导通过多元化试题来实现,前提是不违背人类基本的价值尺度。
选做题型要培养与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选做题型是新课程高考根据新课程理念与新课程改革实际引进的一种高考试题命题形式。
新课程改革的一个重大理念革新就是尊重学生的选择权,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与发展学生的特长。所以,高中新课改在学分管理的基础上,开设了选修课,形成了一种“必修+选修”的高中新课程生态与特色。基于此,新课程高考酌情加入了选做题型。在2007年首次实行新课程高考的4省区中,几乎每一科都引进了这一命题类型,后来跟进的江苏省新课程高考亦增加了这一题型。选做题在高考中的引进,较好地反映了新课程理念,体现了新课程高考的鲜明特色。
毋庸置疑,高考中选做题如果命制得好,是极其有利于新课程改革实践进程的,也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与特长培养。例如山东文综卷第34题。这道选做题出自《历史——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这一选修课。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912年“清室优待条件”节选
皇帝尊号仍存不废,以待各外国君主以礼相待;皇帝岁用400万两,由中华民国拨用;皇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皇帝辞位后,原有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原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特别保护。
1924年“修正清室优待条件”节选
即日起永远废除帝号,与国民在法律上同等;每年补助清室家用50万元,另特支200万元,开办平民工厂,收容旗籍贫民;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得自由选择居住;清室私产归清室完全享有,其一切公产应归政府。
(1)南京临时政府内部对是否接受“清室优待条件”有不同意见。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2)概括说明“修正清室优待条件”比“清室优待条件”有哪些进步。
答案(1)(本题可从“接受”和“不接受”两者中任选一观点作答,但只表明态度不给分,必须说明理由)
答案一:应该接受。应从南京临时政府面临的严峻形势、“清室优待条件”的进步作用两个方面加以分析。(如回答其他方面,言之有理即可酌情给分)
答案二:不应接受。应从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性、“清室优待条件”反封建的不彻底性两个方面加以分析。(如回答其他方面,言之有理即可酌情给分)
(2)彻底废除了帝号;进一步削弱了清室特权;体现了民主平等的观念。(如果照抄材料或回答“减少清室费用”、“居住地发生变化”等可酌情给分)
这种“任选一观点作答”的设问与答案指向,以及“言之有理即可酌情给分”的评分标准,比那种首先要作出对错判断(判断出错即不得分)的所谓辨析题或只有单一评价角度的所谓分析题、论述题要好得多。因为它的判断、答案乃至评分标准都不是封闭的,其价值判断也不是狭隘的。如此命题及评分是相对开放的,因而其回答是可选择、可论证的。
不足的是,新课程高考中的选做题型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弊端,那就是题量少,范围窄,所占比重小,命制方式陈旧,能力要求较低。在高考各科试卷中,除个别外,选做题往往只是从2至4道题中选做1道,分数一般只占到试卷总分的5%。其设问的形式往往是直接提问,缺乏情境性,显得较为传统,缺乏新意。而且由于所占分数少,选做题往往难以体现在案例题、探究题等较能反映新课程理念的开放性题型中,而只是通过简答题或简析题来体现,所以也难以考查到更高一级的能力与素质,如严谨的论证能力、开阔的思辨能力以及开放的探究能力等。有些选做题甚至只考查了学生的识记能力与简单的套用水平。由是观之,就已经完成的新课程高考来说,选做题型充其量还只是高考试题中的一种点缀花式。
鉴于2007年和2008年新课程高考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困境与实践架空,有人甚至把选做题的引进看作是新旧课程高考的一个最大区别。在笔者看来,选做题的引进确实是新课程高考区别于传统高考的一个显著特色,但现实中选做题的引进更多的只是题型设置上的表面不同,就其试题本身的命制来看,还充满着对传统知识类试题的因袭,因而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
笔者认为,要发挥选做题型有效的导向作用,促进中学教育的素质生态,选做题的命制必须注意以下5个方面:第一,扩大选考范围。选做题应该涵盖课程标准要求开设的所有课程。这样,才有利于扩大学生的课程选择空间。拿政治选做题来说,选做题型就不应该只是从2门选修课如广东卷、江苏卷从《经济学常识》与《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中各命制1道选做题目,而应从从全部6门选修课中命制6道题目,以扩大选做题的可选性。如果是文综或理综,还应该兼顾到每一科的选修课程。这样,学校选修课的开设空间与学生的选择空间就会更大。第二,增加分值比重。选做题分值应该至少占到试题总分的10%以上。第三,注重情境设置。选做题的命制方式要与时俱进,如可以采用情境化试题的命制方式,注重素材的丰富性与设问的多样性。第四,加大试题难度。选做题要注重考查学生选择性发展的深刻性,在此基础上实现较好的区分度。其中,案例型试题是一种有效的考查方式。大阅读量、多元角度、富有针对性的案例型试题能深入考查考生的分析综合能力、组织表述能力以及比较、判断、批判与探究能力。第五,尤为重要的是,选做题的命题内容要突破选修瓶颈,突出综合能力测试。为此,根据新课程中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内在关联性,选做题的命题内容应该让一脉相连的必修课与选修课整合起来,而不单单只是就选修课命制选做题。就文综或理综来说,选做题的设置还要体现相关学科的综合性。
新课程高考的最终指向,应该不仅仅是较好地选拔了一批考生,更要通过其素质导向让中学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入素质教育核心,让学生通过课堂、文本、实验、研究性学习以及综合实践获得的能力与素质能在高考中得以有效检测。如今的高考依然是主要的评价方式与选拔方式,因而高考命题的合理性、有效性、导向性依然十分重要。所以,素质指向的新课程高考改革探索极其重要,有利于引导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走向人本化、生活化、多元化的素质教育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