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基函(2009)3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莘县一中等学校寒假期间
违规办学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教育局:
为严肃纪律,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经研究决定,对济阳一中、淄博十一中、宁阳四中、庆云一中、陵县一中、高唐一中、莘县一中、莘县实验高级中学、淄博市万杰朝阳学校、兖州市孔子学府等10所学校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济阳一中、淄博十一中、庆云一中、莘县实验高级中学等4所省级规范化学校予以黄牌警告,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间不享受省级规范化学校待遇;撤销莘县一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三年内不得申报;责成有关市教育局分别对上述学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做出严肃处理,立即进行整改,处理意见请于
二○○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