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创新素质教育评估机制。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素质评价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与素质教育评价相配套的管理、监督制度;各区(市)教育局、中小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的评价意见和方案,制定本区域内的有关评价方案;要以素质教育工作评价为手段,积极建立素质教育质量评价信息网络,及时收集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实现对素质教育质量的有效监控。
二是构建科学的评价组织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建立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同时,应构建相应的组织体系,形成学校、镇街、区(市)、市分层负责的组织网络,从组织上保证评价体系的功能发挥和整体目标的实现。
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保障机制。素质教育评价工作以学年为周期进行,结果作为考评先进区(市)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教师的评价结果要与教师的竞聘上岗、评优树先、年度考核、教学实绩考核、绩效工资发放有机结合,真正发挥好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