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信息管理的紧急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 2010 ]8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
2010年普通高考成绩已经公布,为了进一步加强有关信息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高考信息管理,既是确保高考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的需要,也是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做好高考信息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落实高考信息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高考成绩信息只用于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和招生考试工作,为素质教育顺利实施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课程方案,培养合格学生,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用高考升学成绩进行排名排队及高考表彰奖励,切实减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高考压力。
三、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考信息保密工作规定,对高考信息使用严格限制在招生工作范围,严肃履行签订的使用协议,严禁对外泄漏。除考生本人外,一律不准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在通知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时,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将考生成绩和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
四、各级政府要引导、组织各新闻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经验做法,不报道各地区、各高中学校的升学率、升学人数、升入重点大学等情况,不宣传所谓“高考状元”,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素质教育,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和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地区、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