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和《山东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三个结合,认真做好卫生督导工作。
一是贯彻“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把政府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领导和管理情况作为督导评估重点。同时,以督导学校体育为基本职能,促进青少年健康素质的提高,推动学校体育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实施。
二是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原则。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作为对下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同时,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是坚持实是求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加强体育增强体质的工作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全面、客观地反映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素质,以保证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