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教育局立足于日常教学工作,不断强化措施、突出重点、从严治教,坚决治理行业不正之风,该局对纠风工作做到常指导、常监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分级负责,分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严格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杜绝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用”。进一步规范其他收费行为,严禁借补课、征订教辅材料、代办学生保险、代购学生学习及生活用品等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加大对薄弱学校扶持力度,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学管理有关“八条”规定,做到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科学治教;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市中小学按照课程方案的规定,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加班加点,不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为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执行城区统一进校时间规定;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营造浓厚的育人氛围;高度重视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各类招生行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录取结果、招生收费、投诉举报“六公开”。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纠正和查处在招生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抓好普通高考资格审查工作,对考试招生中违法违纪的,一定严肃查处。
四是严格规范教育经济活动行为。继续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纠风工作重点,重点在加强教育系统内部权力和经济运行过程中容易滋生职务犯罪问题的薄弱部位和环节上下功夫。按照《滕州市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收费、财务、公务接待、车辆等管理,机关各项收费坚持行政审批,纳入局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使用;认真执行重大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制度,对基建修缮工程、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等大型开支项目,一律实行报批和招投标;进一加强教育结算中心管理,切实遏制学校坐收坐支和盲目开支行为,提高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效益。
五是严格规范师德行为。以“做师德标兵,与文明同行”为主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和寒暑假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和形势任务教育,使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加强教师考勤、岗位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把师德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奖惩、聘任、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师德优秀的教师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严肃处理。
六是严格规范机关服务行为。严格请销假、会议会风、明查暗访和电子公文接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坚决进行通报处理;严格服务承诺,认真落实跟踪问效的各项措施;严格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监察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调查研究制度,今后机关干部每月都要拿出2—3天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做到“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走,服务向下伸”,切实以优良的服务带动行风根本好转,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政府放心的和谐教育。
(陈 超 朱成民 徐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