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教育局举行了中小学校长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专题培训活动。推进素质教育专题培训活动结合滕州市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规范学生假期和作息时间。假期和学生在校时间、作息时间要严格遵照《规范》的规定,全市统一,不得变更。
二是规范课程和课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任何学科课时安排不足与超课时都是错误行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要特别保证开全开好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地方和学校课程,杜绝学校内使用两套课程表,严禁弄虚作假。
三是规范学生课外作业量。当天没有课程的学科不能安排家庭书面作业。作业量由教务主任宏观控制。中小学所有自习课不得安排到学科。义务教育学校在假期和周末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
四是规范考试评价。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取消初中学业考试以外的各种形式的统一考试。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制度。学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积极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逐步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功能。中小学期末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教研机构可以提供一套完整试题供学校选用,鼓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无论何种考试,都不得进行校与校、班与班、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排队。
五是规范招生行为。国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招生入学考试;中小学不得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初中、国办高中一律不得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要严格控制中小学班额。200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一律不得小于6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小于6周岁者,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不安排学生用书。任何学校不得作违规招生宣传,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民办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等损害学校利益行为招揽优秀生源。
六是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职教师不得搞有偿家教,不得举办辅导班、培训班,不得在社会举办的文化补习学校(班)兼课。国办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对社会出租用于营利性文化及专业课补习活动,国办学校不得与社会机构以及个人联合举办文化及专业课补习班、培训班。学校举办兴趣小组以及组织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陈超 马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