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完善责任制。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切实加强对校车的管理,明确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制定、完善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措施和交通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把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之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督查制度。区教育局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保证登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建立问题整改台帐,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学校及时上报校车基本情况进行抽检。
三是加强学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的管理。要求学校幼儿园聘用校车司机须先征求交警部门意见,不得聘用没有资格证、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作校车司机;与运载师生的车辆及驾驶员签定《运载师生车辆交通安全责任书》和聘用合同;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意识和责任感,要求驾驶员在学童上下车时特别留意学童的安全动态,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四是建立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计划,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组织各中小学校利用主题班队会、板报、演讲等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教育,提高学生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陈超 薛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