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师生、服务家长、服务基层,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滕州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六条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政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辟谣,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
二是严明财经纪律。任何科室不能自行收费,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一律不能私自存放,要全部上缴计财科,严禁私设“小金柜”。要严格财务预算审批制度,规范各类加班、考试补助费发放,除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外,其他工作日时间加班不能发放补助费,做到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勤俭办一切事。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机关人员,特别是临时工作人员的管理,上班期间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是严明生活纪律。管好八小时以外的时间,严禁利用公款宴请和接受有关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科室之间搞互相走访、互相宴请活动,严禁参加各类赌博和迷信活动。
五是严明人事纪律。根据机关工作需要,确需借调基层工作人员,必须经局党委研究,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借调基层人员、临时工、内退返聘人员等。
六是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维护党委形象,不搞宗派和小团体,不闹无原则纠纷,积极参与党委重大问题等事项的讨论决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党委决策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陈超 张强 夏祥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