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前教育工作有效开展,我市启动全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创建活动。印发了《关于评选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的通知》(枣教发〔2009〕39号),到2012年力争有30%以上的乡(镇、街)成为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启动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活动,从2009年起对新建、扩建并通过省级认定的乡镇中心幼儿园给予政策扶持。明确了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的基本条件,设立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学前教育先进由市政府表彰奖励,有力地激励了乡(镇、街)的创建热情,为创建全省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打好了基础。
(陈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