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打造阳光校园,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制定了《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校园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学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提高学校行政管理效能。
《实施意见》要求全区各中小学校园成立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学校财务支出的每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公示三天后,交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由学校法人签字后,方可报账。否则,区教育经费管理核算中心一律不受理报账业务。同时,规定对出现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校务公开考核不合格:未建立和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年度内未按要求召开教代会,未进行民主评议;因校务公开不落实而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教职工集体上访事件的;因校务公开不落实造成学校负责人在经济方面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经评议,教职工对学校校务公开满意度不高的;校务公开工作弄虚作假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千分制督导考核,并作为考核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之一。台儿庄区教育局的《实施意见》就校务公开的原则、内容、途径、程序、考评等做了明确规定。
(陈超 赵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