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周密部署,强化管理,防范整治到位。滕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校园门卫制度,上课时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小学生和幼儿园上学期间,组织专门人员维护学校内外秩序,防止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出入校等现象发生。公安机关对学校、幼儿园防范到位,并加强市区、镇街、村居的治安巡逻和监控。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安排专门警力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及时化解和处置各类矛盾和问题。各学校、幼儿园加强学校师生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学校食堂、小餐桌、教室、宿舍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中毒、坍塌、踩踏等安全事故。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情绪积压、心理扭曲走向极端。各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包括网吧、闲杂人员、以及其他混乱场所进行整治,下大气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二是建立健全校地联动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各学校、幼儿园与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防处置校园安全事件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学校集中的治安重点区域设立警务室,有条件的学校安装了监控报警设备,配齐法制副校长和治安联络员,并公开报警电话。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面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各学校、幼儿园制定了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涉及学校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快速反应,及时控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力度,工作落实到位。
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对学校周边存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访人员等特殊人群、高危人员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及时掌握情况,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严格落实教育稳控措施,把矛盾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其危害学校和社会。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安全稳定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致使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陈超 马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