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初中学业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滕州市教育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控,坚持做到“四个到位”,倾力打造“阳光中考”。
一是坚持做到组织保障到位,确保中考招生工作抓紧抓实。成立了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同时要求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在全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滕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各项考试的考务工作。
二是坚持做到宣传发动到位,确保中考招生工作深入人心。通过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印发公开信、设立咨询热线等多种方式,宣传优秀学生推荐办法、高中招生的指标生政策和自主招生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教育系统各单位网站、广播、电视等载体,及时宣传中考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让社会、特别是毕业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变化,了解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
三是坚持做到制度建设到位,确保中考招生工作规范运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滕州市教育局建立健全了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保密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要求全市各有关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出台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推动初中学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
四是坚持做到监督奖惩到位,确保中考招生工作阳光透明。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初中学业考试招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执行政策好的单位,将在全系统进行表彰。同时,公布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推进初中学业考试招生工作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