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学习讨论《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12 作者: 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山亭区认真学习讨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区教育局召开全区安全员会议,结合《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和学校自身实际,进行讨论,找出校车安全的重点,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明确教育部门职责,结合意见积极讨论配套细则,制定落实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争取校车资金配套,严把校车质量关,驾驶员质量关和安全质量关,尽快出台《山亭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陈超 许来枫 王森) 相关信息 暂无资料 上一篇:薛城区中小学实施“暖冬”工程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下一篇:峄城区创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