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教育系统坚持与公安交警、交通管理、安监、综治等职能部门携手合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员的管理,切实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纳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统一布置,积极行动,形成了接送学生车辆良好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一是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有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必须保持安全性能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等。
二是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心健康、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遵守交通法规,能自觉接受交通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
三是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不得超速行驶,强超强会,严禁让学生在马路等不安全地带上下车。
四是接送学生车辆应自觉接受交警部门管理,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凡有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学校要及时予以制止。
五是凡因管理不善造成师生伤害事故的,区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陈超 守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