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实施意见》(山委【2012】58号)文件精神,山亭区教育局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不断提高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教委、中学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构建良好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乡村文明行动”事宜。组织专人到乡镇(街道)开展专题调研。印发了《山亭区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实施方案》。
二是强化宣传,联动深入推进。在教师层面,引导教师以身作则,力争表率。在学生层面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监督岗”等系列活动。在学校层面,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确保“乡村文明行动”辐射到位,通过全方位育人、宣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认知实践个人责任、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建立起家、校、社区一体的共建文明校园、文明乡村活动体系,切实增强广大村民的社会责任感,促进“乡村文明行动”深入开展。
三是加大投入,提高办学档次。启动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年内规划投资1925万元,新建校舍1.75万平方米;投资4800万元,配备图书、教学仪器、实验器材、音体美卫器材、安保设备、多媒体设备等,力争全区三分之一中小学的内部设施实现标准化。在资金、师资、教学设备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学校倾斜,统筹教育经费使用,集中财力办学,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四是发挥优势,扩大培训层面。区职业中专面向市场,合理设置专业,配足配齐实训实操设备,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校企联合、校校联合,扩大办学规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后备劳动力的科技和技能培训计划,尽最大力度培训技术工人和创业型、技能服务型、生产经营型人才。
五是多措并举,形成育人合力。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推广“四个一”学校德育工作模型为抓手,全面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品位,以教风带学风、以学风促班风校风,积极构建和谐向上、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的校园文化。在推动学校文化建设中,以“环境育人星级学校” 创建活动为抓手,明确提出每年各乡镇(街道)至少有3处学校达到二星级以上环境育人星级学校评估标准,力争在2015年前全区农村中小学40%以上学校达到三星级以上评估标准。推行“育、导、管、行”并重的德育工作模式,深入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青少年文明程度。注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心理咨询室建设步伐,加强心理辅导教师培训力度,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健全资助体系,依法维护并确保孩子受教育权,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陈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