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近日,滕州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了创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活动,共评出首批艺术教育示范学校36所。
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每两年评审一次,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评审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与管理、办学理念、教学工作、艺术活动、师资队伍、教学教研、条件保障、艺术教育特色和艺术兴趣活动展示共9个方面24项内容。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对学校艺术教学设施查看、档案材料的审阅、课堂教学观摩、艺术特长展示以及师生座谈问卷等形式,对各申报学校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审,最终评出首批艺术教育示范学校36所。
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评比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提升艺术教育整体水平。
(陈 超 马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