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五个结合”原则。与创建省、市、区规范化学校相结合,与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三亮三改”工程相结合,与乡镇教育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
二是坚持“三个统筹”原则。统筹城乡教育,统筹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和成人教育。
三是坚持“一次规划,分年实施”原则。2008——2010年分年度实施,三年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四是坚持“以加快农村寄宿制初中建设为重点,以扩大乡镇中心小学、学区小学规模为主导,注重效益、重组资源、降低成本、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创办优质品牌教育,促进农村中小学均衡健康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2008年,山亭区新建农村小学2所,撤并中小学48所,进一步优化了农村教育资源,切实提高使用效益,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陈 超 陈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