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是山东省“省级实验幼儿园”、山东省首批“十佳幼儿园”,隶属枣庄市教育局。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学士后流动站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09]56号)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枣庄市“学士后流动站”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随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枣庄市实验幼儿园分园的开办,经园务会研究决定,报请市教育局批准,我园公开择优聘用部分高校毕业生到枣庄市实验幼儿园学士后流动站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20人。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富有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亲和力。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4.枣庄籍2012年前末落实就业单位的、国家计划内招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三、应聘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编辑个人信息发至幼儿园邮箱zz3316976@126.com
附:
枣庄市实验幼儿园学士后流动站招聘个人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专业) |
毕业时间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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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4.面试内容:学前教育专业技能
四、进站待遇
1.进站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以优先报考市直学校的事业单位招考。
2.大学生在“学士后流动站”工作期间,幼儿园从培养、选拔人才的角度出发,为进站大学生尽可能地多提供锻炼、培训机会和个人发展空间,并给大学生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渠道。
3.幼儿园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按时发放工资,进入岗位的可享受幼儿园岗位工资,同时享受月绩效工资和学期绩效工资,并为购买“三险”。
五、保障措施
1.幼儿园于进站大学生签订为期半年至一年期限不等的《枣庄市“学士后流动站”劳动合同》。
2.大学生在“学士后流动站期间”,如果有一方不满意,经双方协商,可以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