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枣庄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突出德育为首地位,提升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中小学德育大纲》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课程改革方案,大力加强学校德育常规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社会公德意识的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律观念。
(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巩固普九成果。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三)均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城乡学校统筹力度,加大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的力度,集中力量实施好农村学校危房改造、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配套、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大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的就学环境;重视幼儿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推动各类教育均衡和谐发展。
(四)加快高中段教育,推动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快普通高中造峰填谷步伐,积极发展初、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
(五)加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塑造教师良好形象。将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和考核内容,培养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情感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教师行为规范,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
二、工作措施
(一)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在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加强德育工作,寓德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加强德育与学生生活实践的联系,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深化孝心教育系列活动,评选孝心教育先进学校、先进个人和“百名小孝星”,增强学生的孝心、爱心和责任心。强化文明礼仪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制定“枣庄市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常规”,强化管理,常抓不懈,切实倡树文明礼仪新风。 (二)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坚持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创造三者互相沟通、融合,共同推动思想道德教育的网络,形成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加强家庭教育,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保证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进一步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德育为首地位,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重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师生文明养成教育,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注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化解因心理原因产生的问题。加强对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领导、指导,支持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好体现自身特点的各种活动。学校的校训、校风、校歌、校徽等要体现学校特点的教育理念,对学生有教育引导作用。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使校园整洁美观、和谐高雅、特色明显,处处体现教育和熏陶作用。
(四)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卫生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校园文化和师生和谐建设,强化校内日常安全卫生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校安全定期通报制度和校园案例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学习演练。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师生员工的法律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和行为安全教育,使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重要的课程内容。加强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日常行为的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在校学生的品德评估记录制度。争取社会和学生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杜绝学校安全事故;把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作为评估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内容,为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努力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让学生有充足的睡眠和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睡眠,初中学生每天9小时睡眠,高中学生每天8小时睡眠,确保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寄宿生晚自习时间不超过15小时,走读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未经批准不得搞各种学科知识竞赛,控制考试科目、考试次数和中小学课外作业量。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工作,中小学征订教材,不得突破“一费制”范围和要求,教辅资料坚持“自愿征订”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摊派。
(七)强化措施,推进高中段教育迈上新台阶。通过新建、依托老校建新校和内部挖潜等形式加快高中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初、高等职业教育,努力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职前职后、城乡融通的多层次职教体系,全力推进骨干职业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争取三至五年内建成40个具有现代职教特色的重点专业,5所高水平的省级以上骨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下大力气建设实训基地,设立专项资金,每年重点支持2个专业点的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办学,重视发展农村成人教育。
八)切实做好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子女的基础教育工作。我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以公办中小学校为主,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同时具备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户口或暂住户口、营业证或务工单位提供的在城市务工一年以上稳定的工作证明,可以到定点学校或就近学校入学。外来经商人员符合任一项条件,包括:投资50万以上证明,近两年纳税5万元以上税单,连续两年接纳我市城镇待业人员或下岗职工10人以上证明,年销售(经营)额100万元以上证明,其子女均有资格在我市入学。
(九)深入开展学校文明服务活动,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落到实处。全体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学生和家长服务”的思想,建立《文明服务公约》、《文明服务用语》、《服务忌语》、《接待常规》等服务制度,并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用制度规范教职员工。设立文明服务值班岗,明确学校的服务热线电话,并向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处室(组)各负其责,全员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将文明优质的服务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教育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磊同志任组长,韩建超同志任副组长,思政、基教、职教、计财、人事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将创建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目标管理考核,加强督导检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快推进步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提高政务,校务公开水平。按照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校务“阳光工程”。本着全方位公开的原则,对需要公开的项目和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明确12项对内(校内)对外(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校务公开内容,18项对内对外的政务公开内容,实行初中、高中招生工作“四公开”、教育收费公示,增强招生工作、学校收费的透明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四)健全机制,加大投入。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教育实际,建立完善一系列提高教育系统文明程度的管理制度、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创建工作扎实进行。
二O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