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教育局委员会
枣教党发[2010]4号
中共枣庄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
《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在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各党支部
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党支部,市直各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在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枣庄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0年5月20日
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在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各党支部
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
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委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开展这项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市直各学校要继续紧扣“构建和谐满意的枣庄教育”主题,以“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位教师、办好每一所学校”为载体,立足实际,积极创新,继续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抓好,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全面兑现,不断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开展这项活动,是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本部门本学校中心工作,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不断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开展这项活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有效载体。有利于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自觉适应形势,努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
开展这项活动,是增强工作主动性、激发工作活力的必然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他们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搭建平台,引导广大党员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为党争光、为民造福为价值取向,以“构建和谐满意的枣庄教育”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及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各党支部一定要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作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主要内容是争创枣庄先锋基层党组织,争做枣庄先锋共产党员。
枣庄先锋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措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建设步伐中打头阵、作标兵,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枣庄先锋共产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争当“五个模范”:一是“自觉学习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主动学习业务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本领,锤炼党性修养,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爱岗敬业模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创出一流工作佳绩。三是“服务群众模范”。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群众的贴心人。四是“遵纪守法模范”。坚定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带头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五是“弘扬正气模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服务先锋”。深入开展以作风好、形象好、效率高为内容的“两好一高”机关建设活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为载体,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引导党员做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表率,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敬业先锋”。要围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深入实施“红烛精神”、“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关心农村教育·关爱贫困学生”等主题实践活动,提升服务本领,争创一流业绩。
三、方法步骤
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0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具体步骤如下:
1、部署动员(5月25日前)。各支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准备工作,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够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各支部要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
2、公开承诺(6月10日前)。各支部制定出具体活动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3、全面争创(6月10日至2012年6月)。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和培训基地的作用,利用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专题,使党员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围绕各学校各科室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特点,组织党员开展业务练兵、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力争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组织党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方法上,要坚持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局党委将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各支部要对党员开展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作为评先树优和各级表彰的重要依据。
4、评选表彰。2011年“七一”前,市委结合省委“三级联创”活动表彰和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及组织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党委进行表彰。2012年“七一”前,市委结合省委对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专项表彰,对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进行专项表彰。局党委也要对各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全面争创活动结束后,局党委将推荐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市委集中授予“枣庄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并授牌;市委将选树一批优秀党员先进典型,采取组建巡回报告团、拍摄专题片等形式,树立“枣庄先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各学校要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总结回顾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的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要落实领导责任。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组织领导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市教育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活动的宏观指导和协调督促,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局党委委员要结合分工建立联系点,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双示范点”。各学校、机关各支部要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要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创先争优工作。各学校要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开展活动的必要经费和必需场所。
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尊重党支部和党员的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学校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把落实好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活动。要坚持典型引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和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等手段,开设宣传专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各学校、各支部组织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先锋基层党组织和先锋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在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着力打造和推出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创先争优先锋品牌,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要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或开展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创先争优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局党委将提出批评,限期进行整改。要坚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搞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杜绝形式主义。
要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与促进本学校本科室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市直各学校、机关各党支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学校、机关各支部实施方案和重要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