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组每年在本部门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年初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年终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重大工作专题研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以上,并将支部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2.支持配合机关工委对本部门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以及对其党组、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党组书记带头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活动。
3.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切实增强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落实“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总要求和“1234”总体思路,强化主体责任,把模范机关创建融入“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4.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组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主持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中心组成员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党员逐人开展1次谈心谈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组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本部门单位群团工作的领导,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强化“四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就近就便用好铁道游击队党性教育基地等身边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每年至少接受1次革命传统教育。注重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引导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五星级党支部、市直机关模范党支部创建。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2次,帮助解决1-2个突出问题,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所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个所分管单位或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或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讲1次党课。
7.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机关党委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组成以及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等,经党组讨论决定后,报机关工委审批。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或者
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讨论决定。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分党员有关事项,处分决定生效后,有关处分决定和材料应当按照要求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备案。
8.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专职党务工作者的配备,严格按照枣党建组发〔2018〕5号文件执行。强化机关党委职能,落实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部门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研究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党员评优评先以及“三重一大”事项等会议的规定。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听取机关党委和其所在党支部意见。重视和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9.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特别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扎实开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联系社区党组织等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10.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带头遵守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内控、业务、党建等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1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工作机制,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教育为先,加强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坚持纪在法前,精准运用监督执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
12.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本部门单位述职评议考核的领导,一般以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组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