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各有关办局,市直各学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扎实做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根据《枣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市教育局等5部门研究制定了《枣庄市素质教育推进工程(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希望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工作科学发展。
二○
枣庄市素质教育推进工程
(2011-2015年)
为全面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根据《枣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实施本推进工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战略主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快改革步伐,着力破解制约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全面建设合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学生,努力办好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
二、改革目标
到2015年,区(市)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普及,毛入学率达到97%,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初步形成开放多元、规范有序、充满活力、惠及全民的高水平基础教育和特色鲜明的区域发展模式,在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内容及方法、师资水平、教育设施、教育公平等方面基本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规范办学长效机制,打造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环境
1.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在坚持严格规范学校节假日、作息时间的同时,着力解决中小学课程开设不齐、考试次数过多、文体活动偏少、作业量过大、教辅资料散乱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加大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着力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思想,保护学生视力,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把学生课业负担作为社情民意调查的重要内容,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各区(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监测公告。
2.完善规范办学行为监管机制。完善素质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建立随机督导制度,构建全方位、经常化的规范办学督查机制。年度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衡量巩固提高和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完善违规办学投诉挂牌督办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投诉信息,推动各区(市)及时调查处理反馈,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对违规学校,依法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撤销先进称号、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惩处,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多次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区(市),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明确学校责任,把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纳入教师考核和学校聘用合同管理,实行教师年度考核有偿补习“一票否决制”;对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可予以解聘;对出现较多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二)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着力推进教育教学管理创新
4.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制订枣庄市中小学校课程开设管理办法、地方和学校课程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严禁任何学校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同时,确保学生有足够时间用于发展个性特长和体育锻炼。加大投入,配齐师资和设施,切实开好音乐、体育、美术及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保证学生活动时间和空间。
5.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德育课程改革,把德育纳入学生生活实践中,建立梯次递进、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德育培养目标。建立全员岗位育人机制,建设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班级教育团队,实行班级教育教学质量捆绑评价制度,逐步赋予班主任选聘教师、统筹团队教师的权力。建立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任课教师作为学生的“导师”,与学生“结对子”,按照“随时随地随机”的原则,从学习、品德、生活、心理等方面关注学生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制度,高度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全面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实施家庭教育普及工程,让家长参与学校的建设与管理,探索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机制。
6.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学查纠”活动。全面开展“学查纠”活动,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立足于提升,找准对象,不断学习;立足于问题,正视查摆,反思深究;立足于效能,改进提高,科学管理。各中小学校要把“学查纠”活动渗透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处细节,落实到校园中的每一个人;要与教学常规、达标活动、教学改革、课程实施等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有效的反思机制和稳定的管理常态。市、区(市)教育部门每学期进行调度和专题督查,开展现场研讨与展示活动。
7.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研究与引领。深入开展教学改革,认真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坚持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教学,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和潜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环境。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加强教学有效性研究,切实搞好课堂教学建模和教学效能评价工作。不断完善并固化教师教学管理的时空环节和责任界定,突出抓好“课前预备——课堂实施——课后巩固”三环节。
8.着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在开齐开全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开设选修课程,大力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尽快全面实现“选课走班”教学。研究制定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以特色课程建设为核心,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贯彻实施省“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加强对有特殊才能的高中生进行联合培养。学习和借鉴世界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经验,通过引进教育理念、模式、课程、师资、教材、项目等多种方式,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9.加强学校课程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学校按照教育规律、管理规律和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科学确定管理目标,科学组织管理活动。加强内外部环境互动,对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空间、信息等资源要素实施有效整合,从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等层面上进行立体化管理体系建构,最大幅度地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建立良性的学校课程管理运行机制,指导中小学校成立学校课程开发委员会,加强学校课程开发,科学设计学校课程与实施方案。
10.建立学科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加强闲暇教育研究,教会学生利用闲暇时间的技能、技巧,科学规划学校的闲暇教育,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纳入课程教育,从学校、社区、家庭诸方面提出实施闲暇教育相关建议。正确处理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教师教学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开辟学生培养渠道,分别从学科角度,组织中小学开展实践与创新技能比赛,建立“以赛促学”个性发展模式。推动各中小学校设立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开展适宜学生参加的中小学生篮球、排球、足球联赛等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生活。
11.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融德育、环境教育、科技教育、素质拓展和综合实践活动为一体的素质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活动,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日常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个区(市)都至少建设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各类青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建立校外实践教育社会义务制度,政府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要承担学生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实习体验等责任。
12.完善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制度。落实好课程实施考评三级责任制。市教育局主抓高中课程实施指导与复评,指导初中、小学课程实施的典型培养;区(市)、乡(镇、街)主抓初中、小学课程实施指导与评价。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原则,每年采取定期和随机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面向社会发布评估报告,公布课程实施合格学校和不合格学校。
13开展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按“特色项目、特色学校、品牌学校”三个层级目标梯次推进。经过五年努力,以打造优势特色项目为出发点,构建中小学特色办学、创新育人的学校发展新模式;从完善岗位育人职责入手,全面建立中小学教师岗位育人新机制,打造枣庄素质教育新品牌。到2015年,建成枣庄市特色项目学校280所,评选枣庄市特色学校50所、枣庄市品牌学校20所,初步实现“一区(市)一品”、“一校一品”目标。
14.充分发挥科研引领作用。教育科研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实施素质教育的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采取网络教研、区域教研、联合教研、行动研究等方式,积极探索县域性、镇域性、全学段性的素质教育发展模式,形成学校发展共同体协作机制。以科研、教研课题为引领,积极参与国家、省级课题研究,适时引入“新教育实验”、“主题教育”、“做中学”等国内优质科研项目。
(三)创新考试管理机制,构建教育评价新体系
15.改革完善基础教育阶段考试制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得在适龄儿童进入小学和初中时进行任何形式的考查和测试。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初中学业考试制度与基础性发展目标科学评价制度,按照学业考试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录取学生,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日常考试评价制度,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推广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和等级评价,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
16.建立科学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坚持发展性评价,综合学校的课程实施、规范办学、育人情况、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价,推动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7.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结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原则,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量、专业发展、育人效果、所教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等情况,努力形成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发展的评价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班主任评价奖惩机制,提高班主任待遇。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实行职业道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
18.实施教学质量评价新策略。把学业成绩“合格率”作为考评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学校单元测试、期中、期末质量检测,要区别不同学段和年级设定单科合格率、优秀率的评价标准和权重,实现“降低低分率,扩大合格率,提升优秀率”的评价理念。引导学校、教师关注差异,重视学习困难学生,实施分层教学,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19.推进课堂教与学效能评价。围绕加强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依据《枣庄市中小学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学科实施意见(试行)》、《枣庄市普通高中有效课堂教学模式》和《枣庄市中小学新课程教与学效能评价表》,从课堂教学模式、教师教学准备、学生学习培养、课堂评价策略及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入手,强化评价激励,切实把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教育环节、每一节课和每一位学生身上。
20.完善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对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实施综合评价:一是样本跟踪监测,通过考察不同基础、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学生文化素质提升情况,突出考查学校教学因材施教能力;二是课程实施评估,通过跟踪监测,对高中一二年级的课程开设质量给予过程性关注;三是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考核学校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的教学情况;四是综合评价学校培养效能,通过教学设施、教师队伍、生源基础等成本因素与学业成绩的对比分析,判定学校综合培养效能。
21.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把教育投入和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一票否决”的指标。对区(市)政府重点考核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小学、初中、高中生均拨款标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合格率,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义务教育学校最大班额、辍学率,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等指标,按照年度对区(市)教育局、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工作专项考评。
(四)加强教育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教育家办学
22.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培训、分级管理”的原则,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科学开放的中小学校长培训机制。从培训目标、模式、内容、手段、方法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指导培训和自主参训相结合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运行模式。在有条件的学校试行聘请教授、专家学者、名家当办学顾问,用现代教育理念办校,努力培养出一批大家名家。以学段、学校或学科为类别,开辟教育管理干部论坛,定期举办各层次的校长沙龙、主任论坛、读书会、交流会,促进管理干部主动学习,不断挖掘、总结、提炼办学经验,提升管理理念。
23.建立完善的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制度。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建立中小学校长培训、交流制度,支持鼓励中小学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考核监督制度、职务激励制度、跟踪培养制度,激发校长的积极性。
24.建立教研备课组管理新模式。实施扁平化管理,减少中间管理层次,增大教研备课组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效率。研究教研备课组的作用,重视组长的选配,充分发挥备课组实际效能。学校要强化对备课组的常态工作管理,积极进行教学质量“捆绑”评价尝试,奖励在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优秀的教研备课组。
25.建立教师专业提升新模式。倡导以考试为基本形式的教师业务考查方式。考查内容以教材、课程标准、教育教学理论为主,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考试成绩的使用与教师的竞聘上岗、评优树先、年度考核、教学实绩考核、绩效工资发放有机结合;逐步形成面向教师的各种业务评定和评优,实行业务考试缺项一票否决制度。重视教师社团建设,通过课题研究、网络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为教师提供一个彼此学习交流的平台,为教师的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6.提高教育设施现代化水平。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对教育信息技术的硬件、资源建设给予重点支持。以枣庄教育城域网为依托,以市教育信息中心为枢纽,建立基本满足以信息化教学、资源应用与管理、教学成果发布、教学研讨、信息交流为核心的网络教育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
27.均衡配置区域内教师资源。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执行同一编制标准,对农村偏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对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中小学,可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先安排选配急需的教师,逐步对不适应教学工作的教师予以分流、转岗转向,保持教师新进、退出数量基本平衡。建立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师资校际间的合理良性流动。鼓励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向农村一线教师倾斜;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在规定比例内向农村中小学倾斜,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可优先评审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表彰奖励中的比重。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建设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28.建立健全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制度。把控辍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在初中阶段适当引进职业教育课程,加强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因材施教和分流教育工作,建立减负工作机制,让学生爱学、乐学。加强对企业用人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企业招用或者变相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9.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农村留守儿童。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机制,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在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及时解决留守儿童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30.加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健全义务教育贫困学生救助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依据规定扩大资助范围。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建立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31.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每年定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指导学校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科学规划和实施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学校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六)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32.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特殊教育事业专项投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和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偏远农村地区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交通费用补助。
33.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办学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
34.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实现教育与康复训练的有机结合。切实加强劳动技术和职业教育,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提高残疾学生综合素质。
35.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科学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根据随班就读需要,合理配备巡回指导教师或辅导教师。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标准,实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培训长效机制,将在职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切实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按中央规定提高特殊教育岗位补助津贴,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基础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履行对区域内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领导责任,建立素质教育表彰激励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推动素质教育工作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