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各有关办局,市直各学校:
为大力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和国家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整体部署,市教育局等4部门研究制定了《枣庄市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程(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主题词: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通知
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办科室:师训科校对:于梅共印260份
枣庄市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1-2015年)》精神,促进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制定并实施本建设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枣庄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为先导,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具有枣庄特色、结构科学、层次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内涵发展、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优化机制
理顺教师队伍以县为主统筹管理体制,解决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和城乡分布不均衡的矛盾,加大考选补充力度,确保队伍生机与活力;实现县域内师资的统筹调配,在更大空间和范围内挖掘释放新的教育活力。
1.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部门配合编制部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逐步实现城乡中小学教职工执行同一编制标准,对农村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完善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实施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配备标准。
2.强化教师队伍补充督导考核机制。建立区(市)统一补充教师的机制。各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等职能,做到管人和管事相统一。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往学校安插不合格教师或抽调借用教师从事其他工作。
3.严把教师“入口关”。落实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实施教师资格五年一周期定期审核、登记制度。新进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相应学历条件。
4.建立新教师及时补充机制。各区(市)每年根据教师队伍年龄、学科结构情况,在编制限额和增人计划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大量聘用临时代课教师的做法。各区(市)每年补充的师资人数,不能低于本区(市)上年度教职工的自然减员总数。
5.继续推进“校校新进1名大学生计划”。 实施全市农村学校“校校新进1名大学生计划”,2012年前完成。吸纳优秀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在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等方面存在的结构性问题。
6.加强教师岗位管理。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探索在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深化“多元化”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建立灵活规范的教师职务聘用方式 ,完善激励机制。
(二)实施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
面向普通中小学建立完善的枣庄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制度,同时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以此带动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1.普通中小学“枣庄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从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师中遴选一批重点培养对象,通过实施市、区、校三级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采取集中研修、培训,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著书立说等多种形式,对培养对象进行为期5年(或3年)的培养,使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等明显提高,逐步形成鲜明的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成长为学者型、专家型教师。培养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命名为“枣庄名师”、“枣庄名校长”。
2.中等职业学校“枣庄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遴选部分骨干教师和校长进行重点培养,通过培养培训、专题研修、专业实践、技能提升等方式,努力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家、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学团队。
3.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发挥资源优势,创新海外研修等活动载体。开设“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利用网络平台,为名师名校长人选高效地开展学习、研究创造条件。同时,选派校长和教师赴海外研修,提升校长和教师的管理、教学水平。
(三)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以集中培训、远程研修和校本研训为主要组织形式,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等培训项目,建立一支学科骨干教师队伍。
1.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远程研修。围绕“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全方位地开展教师业务培训,让每位教师每学年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集中培训。积极拓展教师的网络研修方式,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构建开发教师研修网,形成优质高效、实时分享、促进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研修平台。构建校内校外、网上网下多种研修模式有机结合的融教学、研究、培训为一体的教师继续教育的学习网络,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基本功过硬的专家型教师,推动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向现代化方向迈进。
2.骨干教师培训。建立骨干教师“金字塔型”培养培训机制。同时考虑学科和学校分布特点,注重向薄弱学科和薄弱学校(特别是边远乡镇学校)倾斜,做到“均衡发展、整体推进”,到2015年,我市将按不少于15%左右的比例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各级培训。形成区、市、省、国家级骨干教师辐射网络,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3.新教师培训。新教师在参加工作的一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师德教育、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学案例分析、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教育政策法规等。培训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转为正式教师。
4.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学科专项培训。根据鲁教财字〔2007〕30号精神 ,结合农村学校课程开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状况,继续开展农村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英语等学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专项培训活动。
5.校本研训。严格按照校本研训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全员性校本研训。通过示范校创建、师训成果评选,充分发挥教师主体的积极性;通过专家引领、同伴互助、实践反思,为教师提供一个在实践中学习、研究、反思的平台,使培训与教师所从事的教学工作紧密相连,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促进校本研训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6.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使其能够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基本理论,熟悉计算机基本知识,学会使用区域网获取教学资源信息,最终达到能用课件、能修改课件、能做课件的“三能”基本目标,提高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辅助教学的综合实践能力。
7.学历进修培训。在有计划地补充优质师资的同时,以省属师范院校为龙头,专科、本科、研究生三级培养和继续教育并举,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学位层次。到2015年,全市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5%以上,全市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5%以上,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达到1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达到5%以上,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达到70%。
8.班主任培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有计划地加强班主任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实现班主任全员培训的任务目标,选派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参加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级培训。
9.中小学校长、职业学校校长全员培训。依托省教师教育网和省市级教师教育基地,采用远程研修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小学校长、职业学校校长进行全员培训,五年内每人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任务。选拔骨干校长到省级教师教育基地进行高级研修。
10.培训者培训。高起点、高层次、高水平地实施培训者培训。通过培训,帮助培训者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养成良好师德,提高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培训者队伍。分期分批选派市、区两级培训者到国内外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与教育教学水平。
(四)实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
以强化技能和专业素质为核心,完善“双师型”教师达标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加大专任教师、校长以及职教管理干部培养培训力度,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技能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
1.开展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依托行业企业和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院校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行业、企业和学校招标委托开展技能型操作训练和培养培训。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健全制度,定期开展职业学校教师技能训练、竞赛和专业培训。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支持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保证专业教师每2年不少于3个月的实践时间。鼓励职业学校教师提升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等级。以市为主统筹编制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开展职业学校校长全员培训。 市教育局负责对辖区内职业学校校长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并支持职业学校校长参与企业管理、生产实践和产业调研。定期举办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经验交流、专题研讨,建设一支熟悉产业企业活动规律和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开阔眼界、战略思维、改革创新意识,决策水平高、执行能力强的职业教育管理团队。
3.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完善相关制度,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取得高级工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缓解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市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项目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财政部门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项目承担单位要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调配最好的资源为教师培养、培训服务。
(二)建立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培训经费。教师培训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要坚持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建立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师资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要确保将中小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
(三)强化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构建培养培训一体化机制,提升教师教育的层次和水平。依托高校,整合校地教师教育资源,建设1-2个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整合优化区(市)教师培训资源,建设3-4个县级教师教育基地。
(四)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形成教师培训学分与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紧密挂钩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教师在每五年一周期内,需修满规定学分(学时)的培训课程,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五)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对项目进展、经费投入及使用效益、培养培训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禁止乱办班、乱收费等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