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提升幼儿园规范管理水平,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13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省级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通过实地评审,全市共有51所幼儿园符合省级一类幼儿园标准,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市教育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
电子邮箱:zzxqjy@126.com。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285号315室。
附件:2019年度省级一类幼儿园名单公示
枣庄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