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枣庄市普通中小学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和技能竞赛市级决赛的通知》要求,经区(市)推荐、市级现场比赛等环节,完成了枣庄市中小学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和军事技能竞赛。现将拟参赛结果和最佳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1月24日16时起-30日16时止)。公示期内,如对拟评选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事实依据及相关佐证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