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逐级审核、公示,拟认定全市特殊考生401名(不包含由卫健部门审核、公示的独生子女),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1日。
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285号,枣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枣庄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