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20号)要求,我市严格对照推荐范围、推荐数量和推荐程序组织了遴选推荐。经学校申报、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推荐,市教育局研究,拟推荐滕州市第一中学仇召坤同志作为全国县域普通高中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现予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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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