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枣庄市中专中小学教师
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局、枣庄矿业集团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枣庄市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多元化评价考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及其应用考试
1.考试内容
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为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理论应用,各占50分,共100分。
2.考试形式:开卷考试
3.考试时间: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收费:报名费及考务费35元。(鲁价费发[1999]53号)
5.参考书目:
《教育新理念》 (袁振国著 教育科学出版社);
《心理学、教育学问题与探索》 (曲中林、孙悦亮主编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
6.考试报名与实施:
中级材料呈报单位组织参评人员填写准考证及存根的基本内容并粘贴照片,呈报单位汇总花名册,随中级材料一同上报。考试前一周呈报单位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下发参评人员。
7.考试成绩将直接纳入评委会评审依据范围。
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考核内容与形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定内容,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借班上课。
2.评课标准:枣庄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见附件)
3.组织与管理
(1)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分别组织所辖范围内参评人员考核。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的参评人员考核。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率不超20%,良好率不超过60%,中差率不低于20%。
(3)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应在中级职评材料上报之前结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通知单随个人职评材料一同上报。
三、教学实绩考核
1.各学校应根据《枣庄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教学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对本校教师进行实绩考核。考核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市级以上教学工作示范学校,优秀率不超过30%,良好率不超过60%,中差率不低于10%;其余学校,优秀率不超过20%,良好率不超过60%,中差率不低于20%。
2.各区(市)、学校应于每年8月10日前完成对全体任课教师的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一式两份,应于
3.从07年开始,小学系列应提交近五年教学实绩考核结果,中学、中专为近四年教学实绩考核结果。
四、学生满意度测评
1.测评对象:晋升中级职称的教师(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年级的教师免测,由所在单位师德考核代替)。
2.测评范围、方式:对申报对象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具体班级由学校确定)采用随机测评方式,测评至少要有2名测评人员到场。
3.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及汇总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附件),汇总表随个人职评材料一同上报。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枣教办发〔2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