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枣矿集团教培部,市直各学校: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预备通知》精神,各区(市)、学校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了课堂、说课等形式的初选工作。经过自下而上的选拔评比活动,全市共推选34名选手参加复赛。为切实做好此次复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赛程序
按照“大赛”要求,复赛以课堂教学和课件制作两种形式评选,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分别进行。决赛以说课形式评选。经复赛进入前10名的选手参加决赛。
1、参加复赛人员于9月25前将教案(一式五份)、课件制作时需要用到的素材(由区电教站统一刻录一张光盘)报市电教馆,并注明上课要求的教学环境(多媒体教室或网络教室).小学组、初中组
2、课堂教学权重100%,课件制作不占权重.选手按照要求设计制作课件,对于自己不能独立完成课件制作,或者完成的课件与要求差别太大者,一票否决。
3、复赛时间、地点:
讲课时间: 小学10月8日-9日
初中10月8日
高中
课件制作时间:13日上午10:00-12:00,2小时,独立完成。
地点:小学组 市中区鑫昌路小学多媒体教室、微机室
初中组 枣庄十五中西校多媒体教室、微机室
高中组 枣庄十六中北校多媒体教室、微机室
课件制作 鑫昌路小学微机室。
4、决赛时间、地点:
二、讲课内容:见附件
三、参赛须知
要求参赛人员复赛时独立操作。
讲课拖堂扣分,超过3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课堂意外事故(如多媒体无法打开等)超过5分钟,视为比赛终止。
参赛人员不得听参评课。
课件制作时,凭身份证入场。将事先制作好的课件冒充现场制作的,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制作课件用软件和课件素材由选手个人准备,严禁携带病毒。
复赛不收报名费,交通、食宿自理。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王志刚 3123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