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08〕49号
关于做好报送2008年
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工作的紧急
通 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高职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报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08年秋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学籍及资助信息上报的要求》通知精神,各区(市)、市直各中职学校、高职学院,要在完成中等职业学校2006级、2007级和2008级学生的学籍信息和资助数据上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08年秋季学籍和资助信息的注册上报和查重工作。所有学校、区(市)技术操作员必须以极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据实填报,严禁重报,确保各类表之间数据平衡衔接。工作量大,时间紧迫,要组织熟练电脑操作人员加班加点。2008年秋季中职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注册和查重工作要在11月6日下午5∶00前全部完成,2008年秋季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填报工作要在11月8日下午5∶00前全部完成。逾期未能上报者,将被省处以停止发放资助额的处罚,任何衍生问题省里明确指出由学校校长、区(市)教育局长、地市教育局长负责。由于任何一个学校或区(市)填报工作延时或填报出错,都将导致全市无法上报,希望各区(市)、市直各中职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有力工作安排。填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认真详细阅读附件一、二、三、四。
附件:1.关于做好报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工作的紧急通知;
2.关于08年秋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学籍及资助上报的要求;
3.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08秋季学期学籍及资助录入说明;
4.各种填报资料出错更正方法说明。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