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08)101 号
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省、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中小学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
通 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枣矿集团教培部、市直学校:
为做好今年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班干部”和“中小学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根据鲁教基函(2008)41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动选修数量较多的选修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级以上(含10B)。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动选修数量较多的选修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级以上(含10B)。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4.至少在高中三学年中任职(班委以上职务)一学年。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参照省级标准。
二、市级优秀班集体
1、小学和中学指标比例2:1,毕业班和非毕业班的评选比例为2:1。
2、“先进班集体”称号,既是班集体荣誉,也是班主任老师荣誉。
3、评选工作应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评选,要重点关注农村学校。
4、市级优秀班集体必须是当地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典范。
三、评选要求和申报程序
要严格评选、推荐、申报、审批程序,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学校评选推荐省级“三好”“优干”和“优秀学生”应遵循以下程序:
1、各有关学校根据分配名额的年级限制,所在年级的每班可推荐1-2名候选人。学校学生会或团委可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按每个名额按照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候选人,并将拟定的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学校班级、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经学校研究确保评选最后人选组织上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
2、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领导,名额分配要公平按比例,程序要严密,学校和区市分别要进行严格审核。
3、各指标不得突破和调整,名额附表一。有关学校推荐上报数量以及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的,按自动放弃指标处理。
四、表彰奖励
省级“三好”、“优干”由省教育厅通报表彰,颁发证书;有关奖励政策按省招生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基教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市级表彰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
五、上报推荐表册
省级各类呈报表打印一式两份(各表要正反面打印),市级先进班集体报呈报表和区市名单各打印一份。市级“三好”、“优干”只要花名册。以上材料务于1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将各有关花名册以Excel格式上传至zz3324615@126.com。字迹必须清晰,用字要准确,不得手写。所用“三好、优干、市级先进班集体呈报表”请从枣庄教育网下载。
附件: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表(含相关表格)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