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09)6号
关于组织第十三届枣庄教育新闻奖及
优秀信息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委宣传部,市直有关新闻单位,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总结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经验,鼓励和表彰在教育新闻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年度优秀新闻作品,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与教育新闻事业的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决定举行第十三届枣庄教育新闻奖及优秀信息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枣庄教育新闻奖设一等奖6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优秀信息15篇。凡被评为“枣庄教育新闻奖”和信息奖的作者,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予以表彰奖励。
二、内容和时限
凡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市级及市级以上党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编发的信息快报(简报)上刊登、播发、播放的反映我市教育工作的消息、通讯、信息等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内刊发(播)的作品。
三、标准和要求
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作品应主题鲜明,事实准确,形式新颖,时效性强。
四、评委组成
枣庄教育新闻奖评委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直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组成。
五、报送办法
凡参评文字作品须交作品发表的原件一件,复印件一式5份;所有参评音、像新闻作品须交录音(录像)光盘一件,交原始文字稿一式5份。所有参评作品须交“推荐表”一式5份。各单位的参评作品必须于2009年2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信息作品不需申报。
附件: 1.推荐参赛作品数量分配
2.枣庄教育新闻奖作品推荐表(可复制)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推荐参赛作品数量分配
1.市中区、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各报3篇,滕州市各报5篇。
2.枣庄日报报5篇(包括鲁南晨刊)、枣庄电台、枣庄电视台各报2篇。
3.省驻枣新闻单位各报2篇。
4.市直各学校、局各科室各报1篇。
附件二:
枣庄教育新闻奖作品推荐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