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09]2号
关于公布枣庄市第十三批市级级规范化学校的
通 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
2008年底市教育局组织评估验收专家对申报第十三批市级规范化学校的中小学校进行了验收,验收组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采取听、看、查、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在市、区(市)教育局、学校等公示期满后,认为邳庄镇中学等22所中小学(名单附后)基本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现将学校名单予以公布。
市教育局对市级规范化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前,学校应主动申请复评。经复评合格的学校,可保留原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1年,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对现有的市级规范化学校,从今年起用4年的时间,对取得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满5年的学校依据新颁标准进行复评,各区(市)每年应复评总数的四分之一;复评未通过和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学校,将取消其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被取消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学校,1年后方可重新申报市级规范化学校。
创建规范化学校是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办学水平,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各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新标准和新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区(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区(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规范、完善评估工作,强化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的要求,引导学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努力建设节约、环保、和谐、安全的校园。希望第十三批学校再接再厉,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枣庄市第十三批市级规范化学校名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枣庄市第十三批市级规范化学校名单
邳庄镇中学
龙阳镇中心中学
级索镇中心中学
张汪镇第二中学
阴平镇中心小学
东郭镇中心小学
古邵镇坊上小学
山亭新纪元小学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大坞镇立里小学
羊庄镇薛河小学
涧头集镇穆庄小学
柴胡店镇大王楼小学
南沙河镇仓沟学区小学
店子镇蒋自崖小学
木石镇峭村小学
泥沟镇中心小学
邳庄镇赵村小学
马兰屯镇龙口小学
凫城乡中心小学
级索镇后王晁小学
龙阳镇龙山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