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206号)要求,经研究,现就2009年全市中小学校“五一”放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
二、“五一”国际劳动节是世界性节日,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充分体现了广大劳动者的奉献、拼搏、奋斗精神。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三、高考、中考临近,各区(市)教育局要特别加强对高三年级、初三年级假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省及市有关放假规定,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权,并切实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一旦发现违规办学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